法财税融合 三个字,三百万
作者:小编
更新时间:2022-03-08 08:23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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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席宴上,刘总商定将名下一宗土地使用权卖给王总,二人觥筹交错,交谈甚欢。
“老王啊,你知道我是个怕麻烦的人,交税这些东西真懒得碰,我这地的价格卖的也够意思,咱这交易的税你就都揽过去吧” 说着刘总把酒杯递了过去。
“好说,以咱俩这么多年的交情没问题。”王总也是痛快人,端起酒杯一声脆响,一饮而尽。
第二天刘总就收到了对方送来的合同样本,看到白纸黑字写着“买方承担交易过程中缴纳的税款”,心中想着自己可算甩开了一个大麻烦。可刘总此时都没有意识到,这句话中的隐患将使他损失300万。
合同中“买方承担交易过程中缴纳的税款”与“买方承担交易缴纳的税款”,看似只差了“过程中”,区别不大。但有一个税种——“企业所得税”就会受其影响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额主要是由企业一年的营业利润所决定。
作为卖地的刘总,在这笔交易中获得了利润,就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汇缴。而这一税款并不会在双方交易过程中直接体现,且纳税额也并不是这一笔交易就能决定的。由于刘总的企业在当年未形成经营亏损,也无以前年度亏损。转让土地利润形成的300万企业所得税就只能是卖方自己掏腰包。
究其所以,购买方王总始终很重视财税顾问的意见,所以他获得了这场交易的胜利。财税顾问与法律顾问的完美搭档,才是法财税融合的完美体现。企业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,通过财务手段、利用税收政策,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理念和方法。那么到底要通过何种手段,利用何种政策呢?欢迎来参加我们的“法财税融合班”,在这里我们将用我们的理念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。